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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事情您大概也知道,主要证据有,她带有哭腔的训斥我知道她有炎症怎么还要和她发生关系,再就是做笔录的时候,第二次笔录,我说了,有罪强迫她发生关系(我当时大脑很乱),第三次,最后一次的细节,我说了因为勃起困难,只是摩擦,不知道有没有进入。再就是检察院问的时候,我主要说了,最后一次,也说因为勃起困难有摩擦,想要进入的时候她带有哭腔说不要,我赶紧是回到主驾安慰她的。现在已经到了要开庭审理阶段,我就是想在开庭之前.亲自去和检察院沟通一下(因为他们是公诉我的)再就是想去法院好好说明和沟通事实情况.这样可以吗?说实话那次之后我和她也是保持很暧昧的联系的(有聊天记录,但是警方就没有提),过了几天她还送花给我,是因为别的事才搞成这样的,就连不久之后,我和她联系,她也说了是警察套她的话,说偏了话题,谢谢你的理解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