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脖子和手腕3年前被人用破裂的玻璃杯砸伤,当时出院报告上写的:“颈部被刺开2厘米伤口
我脖子和手腕3年前被人用破裂的玻璃杯砸伤,当时出院报告上写的:“颈部被刺开2厘米伤口封5针,手腕3厘米伤口缝7针,颈部大量出血血肿”。现在脖子封针处时常感觉有压迫挛缩紧绷不适感,感觉脖子里面很难受,手腕封针处抬起时经常有隐痛感最近到医院检查治疗,医生诊断我的脖子为“外伤导致的肌肉黏连促使胸锁乳突肌挛缩形成的斜颈”又发了我两万多的手术治疗费。 受伤发生于2017年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当时法院开庭对方没到,缺席判决的,就赔偿一点当时住院抢救的医疗费就结案了。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现在后遗症是否还能进行法医鉴定?所产生的后遗症治疗费是否还能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提问时间:2022-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