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B公司员工,外派到A公司工作,昨日本人电话报警网络诈骗,并于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可是报案第二天,公
本人B公司员工,外派到A公司工作,昨日本人电话报警网络诈骗,并于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可是报案第二天,公安局联系到A公司的领导,说明我本人被网络诈骗,要求6号约谈A公司的各位领导交涉此事件并要求做防诈骗宣传。这件事给A公司领导造成麻烦。本人也被A公司领导责怪,而且我是外派人员,A公司想开除本人是比较容易的事,可能会因此丢失工作。想咨询一下,对于此事警察是否属于泄露报案人隐私。如果本人因此丢失工作,是否可以对公安要求赔偿。
提问时间: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