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我捡一钱包,取了银行卡里的2万元,第二天知道错了,赶紧联系到失主,承认错误,失主说是报
2013年4月我捡一钱包,取了银行卡里的2万元,第二天知道错了,赶紧联系到失主,承认错误,失主说是报案了,交给公安机关处理,,结果被判信用卡诈骗罪,给予罚款2万元,有期徒刑2年,缓期徒刑1.5执行,,事后上班2年,被人举报,单位给予开除处分,我认为当时法院给予我的判处过重,当时自己也和法院,检察院说与事实不符,,他们就没有再过问,2016年6月被人举报,单位给予我开除,,我感觉自己委屈现在还可以申诉吗?找哪些部门?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