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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房屋私卖引纠纷,买主索回全部买房款是否合法?

我01年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子,2015年卖了一个村外人,2017年买主拆了房留空。2018年本集体以私卖集体土地为由收回房基,买主向我索回全部买房款,这能成立吗?
提问时间:2021-05-29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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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是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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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给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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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因为他私自拆除房屋,导致房屋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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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房屋没有拆,他是可以要求你退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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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拆了,而且地皮也给别人占用去了!现告我要原房子地基平方数,这能赢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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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至于集体该无偿收回本房地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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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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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这地基要宅基地证就不能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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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证的可以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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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是农村的,不过现还有一层地下养鸡的,还能算是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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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也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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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这样集体是无法无偿收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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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法律规定一户一宅,如果你已经有宅基地的,可以无偿收回,没有的话,可以补办手续,把宅基地给你。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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