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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交通事故:未写姓名、未提交营业执照,外摊水果档管理费能证明卖家身份吗?

在广东韶关交通事故中,我向法院提交的外摊水果档管理费没有写我的姓名,又没有提交我的营业执照,能证明我是卖水果的吗?
提问时间:2021-06-0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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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营业执照,最好提供营业执照,没有的话,要找其他证据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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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律师:如果证明了我是卖水果的,应该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中的哪条项目来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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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行业标准零售业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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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达到伤残,在市内医院治疗,又没向法院提交交通费车票之类的证据,能得到交通费的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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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会支持交通费的,但是都是酌情支持,一般按照门诊治疗30元一次交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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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想问下住院期间和出院后的误工会都是按照零售业项目来计算吗还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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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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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建议出院后至少一年不能做重体力活这条医嘱法院会采纳这条意见吗?会要求被告赔偿一年的误工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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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会,法院是采信出院小结上写的需要继续休息多久。而不是采信不能做重体力活这条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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