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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在5.15号晚上历黄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当时我是骑摩托车,对方开汽车,我本人轻伤,摩托车受损,交警当时认定书是对方全责(对方负责医药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我给对方打过几次电话,都没有得到合理的回复。事已至今我的摩托车都没有修复。误工费应该怎么算。我是送外卖的,全靠摩托车吃饭。我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对方。 1***65208 聂
提问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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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交警处理不好,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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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你好!我的误工费该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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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1、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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