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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这边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一个朋友被公交车碰到了脚,脚指头是骨折(非粉碎性骨折),目前正在医院里接受治疗,司机那边有全险,费用由司机那边先垫付的, 只是如果出院后的一些问题(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很不方便,也不知道有什么后遗症,后遗症所带来的一切费用也不知道该向司机还是司机所在的公司索要,金额也不知道多少才合适)我们这边不太明白后续的赔偿方面的所有事宜。 现在的治疗结果暂时是一只脚的每个脚指头都上了一个钢钉,另一只脚的脚指头是需要自己慢慢长起来。现在我的朋友就只是在医院接受治疗,司机帮忙垫付,单据都在司机那里,而且也没有提到赔偿问题,所以我们这边暂时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