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交通事故在2017年3月判对方承担20万左右,期间申请两次强制执行,没有得到一分钱,法院说没有
你好,交通事故在2017年3月判对方承担20万左右,期间申请两次强制执行,没有得到一分钱,法院说没有执行的东西,现在我却发现在2008被执行人和她老婆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其配偶名下,而且被执行人在2016末在此房产下开了宾馆,有工商执照可查,在被执行人名下,这个期间法院也没做什么查封,现在他们夫妻两个人在2017年10办理离婚手续,而且工商执照也变成她老婆的,请问现在该怎么办,是不是法院执行有不作为,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