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我骑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小轿车主责,我次责原因是我没有二轮车驾驶证,交警处罚我交罚款
11月份我骑电动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小轿车主责,我次责原因是我没有二轮车驾驶证,交警处罚我交罚款1400元,扣C1驾驶证共24分(准驾车型不符12分,未上牌12分)。12月份,我骑二轮电动车在行驶中被交警扣留,交警给我的处罚是同上(准驾车型不符12分,未上牌12分),总共扣24分,罚款1400元。两个月内两次扣我C1驾驶证共48分,罚款共2800元。我认为交警给我的处罚过重,我骑电动车,却扣C1驾驶证48分,处罚款2800元,不合理,执法太过,想寻求帮助。
提问时间:2021-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