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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营一家车辆运输公司,实际为挂靠性质。挂靠在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我们经营一家车辆运输公司,实际为挂靠性质。挂靠在公司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去车辆保险之外还需支付100万元的赔偿款。请问下1.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两个股东,那么需要承担500万元以内的有限责任吗?2.我作为股东,非法人。如果公司不履行连带责任被列入失信,我作为股东会被给列入失信名单吗?3.如公司无法正常注销,被拉入经营异常名单,会影响到我作为股东的征信吗?有什么好的办法让自己不担任股东呢?是否可以退股?4.如我公司与发生事故实际车主有承担责任的挂靠合同,那么我们履行连带责任是否可以起诉发生事故的实际车主来追偿他的财产?
提问时间: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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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不是。是公司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二,非法人股东不会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除非其为实际经营人。三,不影响非法人股东的信用,除非其为实际经营人。四,可以向发生事故的车辆的车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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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刘律师的解答,再请问:作为非法人股东的我,也就不会因为此次事件而影响到个人财产了?也就是公司也无能力履行连带责任这样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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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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