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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地级市大专学校大学教师,由于学校交通相对不是很方便,每次节假日学生回家需要转3-5次车。出于

我是一名地级市大专学校大学教师,由于学校交通相对不是很方便,每次节假日学生回家需要转3-5次车。出于对学生的帮助以及学生、家长的呼吁,每次节假日我帮助学生联系了旅游大巴车(正规大巴车公司,车辆手续齐全)接送学生回家。我收取的费用比学生单独买票要便宜(但是我也有盈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我也有盈利。但是考虑到安全责任问题,所以想咨询律师,我这种情况万一出现交通事故,我有责任吗?责任有多大?或者我可以怎么尽量去规避责任?(可否跟学生家长签订一个避责协议)
提问时间:202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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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建议由大巴公司收费,你收取返点,不要由你直接向学生收费,这样可以免责,反之就算签订免责协议,也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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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每次组织车辆其实是其中几位坐车的学生统一收费的,我没有直接收费。然后学生收费后转给我的。名义上是学生自己组织,我只是帮他们联系了车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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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转个你也不好,建议直接转给大巴公司,出现问题,有大巴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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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大巴车公司转给我后我就完全避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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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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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还有别的方法我可以避责吗?另外我说这种情况,我的责任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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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这是最好的办法,如果把钱给你,很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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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一般会有哪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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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发生意外事故,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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