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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骑电动车被一辆汽车撞倒受伤,然后汽车主将电动车车主送到医院。汽车主当时说想要私了,送电动车主到医院后又说回家有点事就先走了,之后就没联系上他,交警队也联系不上他但知道他家在哪里。交警队说可以时不时看看他回没回家,汽车主如果回家后报警抓他处理。但是一直没碰到过他回家(距离很远,偶尔才去看几眼在不在家)。过去六七年,今年过年前发现了他,可在和他对话中,他不承认撞倒了电动车主,汽车主说没撞到 是电动车主害怕摔倒的,还不承认当时说过私了这件事的事。 现在电动车主人身体已经好了,但是出院手续什么的还没有成功办理(缺少住院手续单据什么的)。 头疼的是汽车主当时突然联系不上,过了这么长时间汽车主又对很多事情不承认。 现在应该怎样维护电动车主的权益(比如要回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