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8年我们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五辆自卸车,已提车两辆,还有三辆车未提,原因是汽车销售公司
您好,2018年我们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五辆自卸车,已提车两辆,还有三辆车未提,原因是汽车销售公司未在约定时间内交车,我们认为汽车销售公司违约在先,拒绝提车,并提出退还定金的要求,他们拒绝,这事就这么一直拖着,未解决。一直到2020年底,对方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将车辆处理到国外,现在我们要提车了没有了车,对方说按行业规矩车到后,一周内未提车算我们违约,可以不退还定金,但这条规定未写在合同中。这种情况是否合理,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对方退还购车定金?
提问时间:202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