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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火锅店门口等,我到那时对方集齐十七八人,对方辱骂我方后,扬言明天他们公司会处理没多大事。后续又五六人对我进行殴打,三四人追逐我两个朋友。派出所来了,他们开车都走了。这时对方那个在足浴店的被我朋友拉扯的过来说被我们打,我们就一起去了派出所。事后对方半夜11点多两人叫我住处大喊开门,当时我不在家,我姐打电话跟我说的。鉴定:我方一人轻微伤两人小伤,足浴店轻伤,右手第五掌骨骨折。派出所现在以寻衅滋事致人轻伤要抓我们。我在第一次被打报警后,在路边时一个人走过来说是不是被打,我并不认识他就没鸟他,认为他喝酒醉。接着我朋友打电话给我说找到他们人了,我就过去了,那人跟着,到了足浴店跟着我的那人直接上去打他。后面我去火锅店时那人也跟着去,后面才知道他跟对方是一个人村的互相认识,是对方叫的人,认错人了。那人现在被抓说是我叫他打人的,我并不认识他,没有他电话微信。派出所现在认为我是主犯,要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