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9年6月24日驾驶卡车遇到车祸(我后面来一个卡车撞到我卡车,对方卡车报废,驾驶员和副驾驶月
我在2019年6月24日驾驶卡车遇到车祸(我后面来一个卡车撞到我卡车,对方卡车报废,驾驶员和副驾驶月骨折受伤),有关部门已经处理结果是我方不承担责任,我车在维修处理,已经维修完,我去维修点取车是他们要现金,但我没有足够的经济,对方有关保险公司说看到维修点的付钱账单和对方驾驶员和副驾驶员的治疗费全部一起来结算,但对方骨折受伤比较严重可能长期几年治疗。我车已经3月多因事故没有正常挣钱,每日为最底计算500元,120天已经6万元,我跟对方商量对方说我写一份合同(对方说我写:我方以后没有跟对方关系等等内容)这样对方同意把车取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不知到该怎么做才好,希望律师各一个建议
提问时间:2021-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