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三人开一辆车上班途中(十字路口)两车相撞,因车主没有驾照,由同事(有驾照
3月11日三人开一辆车上班途中(十字路口)两车相撞,因车主没有驾照,由同事(有驾照)开车,交警事故认定我方司机与对方司机同责。我的车全险(6000+),我按照推定全损处理车辆(保险公司将残值拍卖了),最终损失折旧费、购置税、强险、车船税、商业保险(车损险保额少于购车价17000元)、装潢费等共计50000元。 现在车主要求司机赔偿损失40000元(除去折旧费和装潢费10000元),合不合法,法律有没有相关条例支持,若对方不同意则走法律程序,我们有没有胜算?
提问时间:202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