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交通事故

昨夜21:08我驾驶电动车回家,不想在经过小坝立交桥桥下时,被一辆缓行的机动车给撞倒在马路上,事后,

昨夜21:08我驾驶电动车回家,不想在经过小坝立交桥桥下时,被一辆缓行的机动车给撞倒在马路上,事后,对方虽开车送我去五三三医院就医行诊,开了药给我,还给了我三百块钱做补偿,但我右脚踝处的肿块却疼了一夜,所以来这里咨询下这应该算是谁的责任?
提问时间:2021-10-1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报警,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
交流头像
用户
但是是昨夜发生的,在医院我被诊治完毕,我只找对方要了个开车人老婆的电话号码,不知还行否?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可以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08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4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