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交通事故

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阿姨擦碰,对方没有摔倒,但是小腿有淤青。我第一时间要求带对方去医院,对方不愿意去

骑电动车与一骑自行车阿姨擦碰,对方没有摔倒,但是小腿有淤青。我第一时间要求带对方去医院,对方不愿意去,我留了电话给对方。过了俩小时我再次短信要求对方去医院检查一下,但是对方依旧觉得没事,表示可以不去。过了一周,对方打电话要求去医院检查下,医生表示有感染,需要挂瓶。请问这个医疗费该如何负责,对方有医保,但是想让我赔付所有包括医保已经扣除的费用,我觉得对方因为不肯第一时间去医院也耽误了治疗,也应该负一部分责任。
提问时间:2021-10-14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你好!可以拒绝垫付医药费。
交流头像
用户
您好 律师。我没有垫付。上次我陪她去医院,是用她的医保卡付的钱。那我后面还需要赔付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谢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不需要。法律依据由对方提供。你不用提供。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0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丁磊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570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晓云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88458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