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交通事故

本人从人行道穿过非机动车道去对面的公交车站,到达公交车站牌后面,发现左手身后有人骑电动车摔倒了,腿都

本人从人行道穿过非机动车道去对面的公交车站,到达公交车站牌后面,发现左手身后有人骑电动车摔倒了,腿都断了,他说是为了躲我才摔倒了,我没有碰到他的车,我们没有任何碰到接触,后来我赶紧打了1 20送他去了医院,警察路过后收走了我的身份证,后来我垫付了3500块,他家属说还要我垫付5000块私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责任,我该怎么办,他是怎么摔的我完全不知道,他是在我身后摔的,我应该有责任吗
提问时间:2021-09-1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我认为如果说你跟他没有接触,你就没有责任
交流头像
用户
我就是救人的时候托住他的头,有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如果像你说的这么个情况的话,你就说人家赖上你了,你可以不用管等交警划分责任再说,实在不行你就法院见面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辛艳茹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729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继成律师 
江苏常州
已帮助 432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常州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