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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协议甲方:乙方:2018年7月3日中午甲方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于乙方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乙方受伤在医院治疗,座愈后出院,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自愿一次性则偿乙方各种法定入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8000元整。二,乙方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资任。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起生效甲方乙方:2018年7月9日 这样的一份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并且乙方不是本人签的字?谢谢
提问时间: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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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乙方是谁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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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乙方儿子代签的,儿子代写的是他爸的名字,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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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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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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