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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月26,我父亲骑行电动三轮车在沂河大坝为了给对面来人(骑行自行车)让行,不幸跌落沂河(大坝比较窄,

腊月26,我父亲骑行电动三轮车在沂河大坝为了给对面来人(骑行自行车)让行,不幸跌落沂河(大坝比较窄,1.2米无护栏),被让行人打电话报警,警察来后不敢下水救人(那时人还能在水里挣扎),又打了消防的电话,因耽误时间,我父亲被救起后人已死亡。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追究谁的责任为我父亲讨个公道?
提问时间: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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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属于交通事故,交警队应该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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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两车未发生碰撞,准备让行的时候自己刹车翻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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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说是为了躲避对面的行人,,如果躲避存在必然性,您可以要求行人给予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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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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