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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恋爱被骗钱,事后补借条,误导我走了民事,法官也没发现涉嫌刑事诈骗,现在去报案都被已民事判决拒绝不受

因恋爱被骗钱,事后补借条,误导我走了民事,法官也没发现涉嫌刑事诈骗,现在去报案都被已民事判决拒绝不受理,以恋爱关系就是经济纠纷,以没有骗投资不是刑事诈骗,就是民事欺诈。对方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虚构事情骗钱,合计23万,而且我向其讨钱便翻脸分手,逃避联系不上,这都不能刑事维权吗?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
提问时间:202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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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是诈骗案,并不能以出具借条为由,而变更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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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3次去派出所报案都不受理,我拿出虚构借钱事情(生病,被催债,去外地谈业务等)的证据,派出所还是说不构成诈骗,就是民事欺诈。请问吴律师,是要怎样的证据才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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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您把证据内容发给我看,帮您审核判断是否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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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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