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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缴纳了两万块钱的故意伤害暂扣款,人出来了,驾驶员被正式拘留。问题如下:1: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2:从头到尾我始终没有动手,一直在保护自己头部,对方掐住我脖子时候,我拉扯坏了他的衣服,但不排除对方的笔录会说我们两个打他一个。其中笔录上一句话警察问我我有没有动手,我回答的是没有,但写的是我动手了,但没打到对方。3:我们两个是雇主关系,理论上是雇员看到我挨打,主动上前劝架,劝架不成打了对方(从事情发生我并没有喊、让驾驶员帮忙打架)其雇员主动参与打了对方。4:对方伤势比较清楚明了,就是因为那一撬棍打的造成脾内出血,手术治疗的,听说定的是轻伤。(因事发两天才报警的,对于伤势是否就是当时的一撬棍造成的我们还持怀疑态度)5:接下来需要处理的就是对方的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一系列费用,估计金额不少。这个费用理应谁出?6:如果驾驶员(我雇员)一方不去处理,这个事该怎么处理?是不是可能会强行我掏钱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