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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当事人,我自己与同事及同事的父亲、堂哥,四人均认识不少于三年,四人在朋友家

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当事人,我自己与同事及同事的父亲、堂哥,四人均认识不少于三年,四人在朋友家小卖部,打麻将,总金额680元,胡牌五元,自摸10元的小麻将。派出所接到举报,直接将我们四人带上手铐押解至派出所,以聚众赌博罪定处,并拘留三日。我想请问律师,我这到底构不构成聚众赌博?因为拘留三日导致工作、家庭一系列的问题,令我十分困扰。
提问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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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属于赌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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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怎么界定赌博和娱乐?!武汉市的文件是人均1000元。我们总数才680。我查了广西这边的文件,说是人均赌资不超过什么该地区上半年度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1/3。官方数据显示这个数值为1750元,1/3都已经是500多了。所以,很不明白。难道家人朋友间以后都不能打麻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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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玩钱有输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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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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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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