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哥无父无母无子女,与弟弟生活5年,后因精神不好,村领导怕影响村民,与弟哥姐协商把自家哥的承包田变
自家哥无父无母无子女,与弟弟生活5年,后因精神不好,村领导怕影响村民,与弟哥姐协商把自家哥的承包田变卖做为费用送往精神病院救治,几年后,因村交不起费用被精神病院送回,然后现任领导没和家属商量就以五保户的身份送往福利院,并私自和福利院签定了协意。可是送到福利院不足4个月,人无故失踪,至今已经6年了,家属多次去民政局,可是民证局总是推托,我想问,家属也就是弟哥姐是否又继承权。
提问时间: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