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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老夫妻共有一套产权房,与别人签了买卖协议,紧接着老头过世,因为过去的产证都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登记

一对老夫妻共有一套产权房,与别人签了买卖协议,紧接着老头过世,因为过去的产证都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登记的是老太的名字,所以老太凭借独身证明与产证,和买家办理了过户。请问,老头的继承人可不可以以老头没有参与过户,来反对这个过户行为。老太算不算是合同法上的表见代理?
提问时间: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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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属于表见代理,属于有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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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的意思是说,虽然老头过世,老太还是有权利独自与卖家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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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当然可以,登记在老太的名下,法律推定是唯一的产权人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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