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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套房产是我奶奶的名下,爷爷奶奶均去世,我父亲这边是兄弟三人,大哥和我父亲均已经去世,二哥健在。房

有一套房产是我奶奶的名下,爷爷奶奶均去世,我父亲这边是兄弟三人,大哥和我父亲均已经去世,二哥健在。房子虽然是我奶奶的名下,买房子在99年钱是我父母掏的,但是单位收据名字只能写我奶奶的名字。在我奶奶去世后,家中亲戚口头明确过房子是归我父亲,但由于我父亲生前没有办手续,现在我想过户,需要我二叔签字,我二叔想要经济补偿。是应该多少合适?他口头提出十万八万。需要办什么手续。如不合理,司法程序需要怎么走。
提问时间: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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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个只能是协商,如果你二叔不同意,是可以主张法定继承权的,原则上享有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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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也只能我们自行协商呗?这个房子倒是不大43平方,几十年的老房子了。分三份,我母亲这面虽然有收据,是不是因为不是我父亲的名字,也没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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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主要是没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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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写明房产实际所有人是你的父母,并非你的奶奶,然后其本人放弃继承,自愿协助办理,写明补偿多少钱。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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