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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我去年五月份跟前女友分手(我们分别在两个城市的大学读书),后来前女友通过QQ方式联系到的了我的一个室友,经常通过QQ询问我的情况,去年11月份我新交了个女朋友,室友马上通知了我的前女友,并且添油加醋描述,然后前女友电话里跟我大吵大闹,然后到我们学校公共网络平台上几次诋毁辱骂,并且我室友还把我前女友拉到我班级的微信群里,继续辱骂,因为微信群里能够看到舍友拉我前女友的记录,所以我就找室友理论,并且发生了些摩擦,后来辅导员也知道了这情况,并且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室友为了报复我,找我前女友要了我的裸照,于去年12月份发布在学校网络平台上,并带上侮辱的话,后又被他人截图发到学校帖吧,造谣侮辱,由于照片的视频,我还受到了同性恋的骚扰。我一直到上周其他同学才将这些信息告诉我,经过我的调查,最近收集到的证据包括前女友跟舍友的要我裸照的聊天记录截屏照片,室友口头对我承认他把裸照发到网络上和向我道歉的录音,他在贴吧和涂鸦墙上写诋毁我的文字记录和裸照并且我都进行截屏保存。对于这些事情我打算报警并跟他打官司,要他承担法律责任,并对我的精神和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请问:1、我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警还是直接向法院起诉呢? 2、我室友和前女友分别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他们分别触犯了哪些法律条款呢? 3、要是提出经济补偿包括哪些项目,我应该提出多少金额为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