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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上课间操时,我家小孩和另一个小孩玩耍时,不小心将第三个小孩推倒磕了一块门牙,经学校调皮两个小孩

在学校上课间操时,我家小孩和另一个小孩玩耍时,不小心将第三个小孩推倒磕了一块门牙,经学校调皮两个小孩家长各自承担百分之六十和百分之四十的医疗费,并签了协议。由于孩子小,医生不建议补牙,后来第三个小孩的妈妈给我打电话要求,两家赔偿共6000元补偿款,有我和另一个小孩家长承担。我和第三方小孩家长电话协议好了,但是另一个小孩家长现在联系不上,我应该怎么办?
提问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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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因此,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学校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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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另一个小孩家长电话打不通,6000元的补偿款算不算数?我可以不可以支付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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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保留证据了吗?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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