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110网首页>精选法律咨询>婚姻家庭

如何通过法律解决孩子抚养问题?我想自己带孩子,但孩子奶奶不同意。

我家小孩子现在3岁8个月了,小孩子从快8个月的时候就给她奶奶带,因为那时候我跟她奶奶不合,所以我出上班了,现在小孩子大了,上幼儿园了,她爷爷奶奶交不了小孩子,我想自己带,她奶奶觉得我带不好小孩子老生病不给我带,我老公什么都听他妈的,如果通过法律我应该怎么办呢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即时法律咨询-法律微网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从法律角度上来说,孩子应该由父母带的。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还有什么疑问?
交流头像
用户
就如我上面说的,我老公听他妈的话,就是不同意给我带小孩子,我应该怎么办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对于孩子问题,建议你先做通你丈夫的工作,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母的,可以在网上多找找因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父母给孩子带来的不好影响。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小孩在成长过程中缺失父母,容易造成小孩很多隐性的心理问题。特别是在现代都市生活中成长的孩子。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爷爷奶奶这是为了孩子更好的发展才自己带小孩子的,你自身也需要多向长辈多学习怎么带孩子。良好的家庭沟通,是为了更好的帮助小孩成长。
交流头像
用户
我老公听他妈的话,婆婆生我的气,发在小孩子生上,我老公都不敢说他妈一句责备的话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这说明你丈夫在成长的过程中可能就存在父亲角色的缺失,他现在作为一个男人应当承担起该有的责任,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你跟你丈夫还有孩子与长辈分开居住,周末可以带孩子去看望他们。让你的丈夫适当地与父母保持距离。
交流头像
用户
我老公很孝顺他妈,他妈说什么就是什么,他觉得他妈做什么都是对的,我改变不了他,如果离婚呢,我现在在上班,一个月三千多的工资,如果离婚的话我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孩子还小拿到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你可以以离婚为条件,看你丈夫是否在这件事上面让步,这也是你处于弱势的一方表明的态度。同时不建议你离婚,这样对小孩的成长可能更加不利。你们应该以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出发,同时寻求你与你丈夫,你与你婆婆之间关系的平衡点。
交流头像
用户
我婆婆是很强势的那种人,不管什么都要听她的话,她自己以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根本就没办法沟通,我想自己带孩子,我婆婆不让,我老公也没办法,他怕惹他妈生气会跟我离婚,我老公工资一个月有七八千,法律会不会因为我工资低不给我孩子抚养权呢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生效日期: 1993-11-03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法发[1993]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二十九条、第 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关于子女问题的一般处理方式,都在这里面了,孩子年龄小,法院的处理原则是随母亲一方生活,另一方可以多支付些生活费。
交流头像
特邀律师
婆婆一方经常对孩子生气是你争取孩子比较有利的一点,从这方面可以看出,对孩子的成长有明显的不利影响。容易造成小孩懦弱等性格。
没有更多数据了~

相关咨询
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魏伟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4014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
已帮助 4755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何峤巍律师 
北京朝阳
已帮助 27080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北京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