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怀孕,双方约定下一周订婚,然后今年底结婚,女方去做孕检,发现孩子不太健康,医生建议不要这个孩子
女方已怀孕,双方约定下一周订婚,然后今年底结婚,女方去做孕检,发现孩子不太健康,医生建议不要这个孩子,男方父母以女方有(月经不调)导致生的小孩不健康为由,取消了订婚,(其实没有证明到底是谁的问题,也有可能是男方的生理问题),然后男方家庭要求女方打胎,不准把孩子生下来,并且污蔑女方多次打胎流产,女方在昨天同意并把孩子打掉了,婚约通知了女方的亲朋好友,多女方的名誉造成了很大的影响,现在女方正在调养身体,请问女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取得补偿
提问时间:202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