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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摊位未签合同,能否退回已付款项?"| 法律问题:租用摊位时未签订合同,只有书面证明已付款项,现不打算使用,能否要求退回已付款项?

你好,请问我租了一个摊位,没有签订合同只是写了一个已收多少钱未付多少钱,剩余部分钱什么时候支付的书面证明,双方都签了字,租期使用时间是今年5月1日,在这之前都没有使用过一天,现由于房东一些问题,我不打算租了,请问我能拿回这个已付的钱吗?
提问时间:2021-05-28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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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我能拿回这个钱吗?她要赖着不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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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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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请问我有没有权利拿回这个钱?你还没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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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权利拿回,但是是你单方面违约,你要支付一部分违约金,剩下的都可以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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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们没有签订合同。 是中间出了一些问题,才导致我要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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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没有签订合同,你们之间还是存在事实租赁关系,只要不是对方的原因,那么你就要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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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人比较赖,我愿意付违约金他还是不愿意退,那这是不是算他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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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若他不退,那么你必须要到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要回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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