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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号上午去购车,当时交了押金,写了购车合同,说好19号提车,车在仓库,仓库在本市区我住的附近,而

我17号上午去购车,当时交了押金,写了购车合同,说好19号提车,车在仓库,仓库在本市区我住的附近,而且是仓忙的要我们立刻先交押金,是仓库现有最后一辆车,以免被别人订走,整个接待过程热情,我们本着相信卖家的态度,疏忽了合同上没有填写提车时间,18号下午电话打来说19号没车可提,车在路桥,要等几天提货,19号晚饭后我跟老公说了这情况我再打电话给他,他说的跟当时的完全不一样,还先挂我电话,我想知道卖方是否会因为合同上没有填写提车时间而不需负违约责任?
提问时间: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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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卖方承诺具体提车日期,就无法证明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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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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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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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准备等下找他理论,录下谈话录音,提问他交押金和写合同时所说过的话,是否可以用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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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录音属于证据的一种。您一定要发问清楚,让对方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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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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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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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违约,他该负怎么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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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根据你们购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追究对方承担。关键是合同里如何约定。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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