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男朋友在美食城开了个档口。1.当初开的时候是因为美食城负责人说 固定有八百员工在那吃饭,
是这样的,我男朋友在美食城开了个档口。1.当初开的时候是因为美食城负责人说 固定有八百员工在那吃饭,后来才知道是幌子。2.开店时间延误半个月 3.装修完和当初装修效果图完全是两回事,特别次 4.每个档口每月差不多才能卖一万左右 可和美食城谈的是七万,不到七万按照七万算,所以月租和水电 煤气 洗碗费 差不多就得两万五左右…每月都得给美食城贴钱… 之后和美食城谈过 就是说按合同走 可合同里都是对他们有利的,至于八百员工也没在合同里写… 麻烦问您一下 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通过正当手段维权吗
提问时间: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