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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家公司谈设计项目,完成风格页面后,甲方满意但公司不让我做了,也不签合同。我要求他们不要用我的方案,也不对外宣传。公司同意我发布方案但需删掉lXXXo,现在我想不删掉lXXXo发布,可以吗?

和一家公司谈的设计项目,给对方做完风格页面,他们找甲方确认完了,甲方也很满意我的方案,然后公司又说不让我做了,也不和我签合同了,设计本来维权就难,我告诉对方不要用我的方案,也不可以拿我的方案对外宣传,然后我要把我设计的方案放网上,他们说说删掉l***o就可以了,我说好的,但是我现在想发到网上不删掉l***o可以么?
提问时间:2024-08-12
律师解答:设计方案的标识属于公司,未经授权不能使用,即使没有签署合同。即使甲方对方案满意,设计师也不能将其公开,尤其是带有公司标识的内容。

补充:在没有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设计师的权益保护相对较弱。建议在未来的项目中,尽量与客户签署书面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和使用权。此外,若设计方案被不当使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例如发函警告或寻求法律咨询。保持与客户的沟通,确保双方对项目的理解和期望一致,有助于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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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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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签任何合同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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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标识是公司的,你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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