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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丈夫2008年~2012年的生意供应商,在2020年4月,以8年前的送货单起诉我和我的丈夫,还有签收
丈夫2008年~2012年的生意供应商,在2020年4月,以8年前的送货单起诉我和我的丈夫,还有签收人我弟弟,法院冻结了我和我弟弟的银行卡,这期间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对账单,没有任何欠款单,以前只有陆续的转账和现金交易,但是丈夫付货款的收据也因为工厂倒闭,没有保留了。起诉人拿8年前的送货单可以成为有效证据吗?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提问时间:2021-06-27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特邀律师
首先,如果确实是婚姻期间产生的生意欠债,你们夫妻要承担的。其次,你弟弟如果不是老板而只是员工,和你弟弟无关。最后,欠债产生于8年前,诉讼时效有问题的。
用户
夫妻承担的前提,起诉人和我丈夫的经济纠纷有个判决结论对吗?起诉人只有8年前的送货单据~这个能成为证据吗?而且我们在广州,起诉人在江苏常州起诉的,财产保全应该是在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对吗?
特邀律师
婚姻期间,因为经营所产生的债务,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仅仅送货单,证据不足的。最后,买卖纠纷或欠款纠纷,应该去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你们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特邀律师
管辖权异议是需要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的。
特邀律师
等收到法院通知书后,立刻提出,必须是书面形式!
用户
好的!谢谢
特邀律师
不客气地
用户
我弟弟做为送货单签收人,现在被起诉了,收到通知后需要做哪些
特邀律师
让您弟弟准备好他在你丈夫这里打工的证据,能够证明弟弟是打工身份得话,他签字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就跟他个人无关。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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