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我是一名化工销售员,我先说说我们公司新制定的制度 1、设置全年销售额后分解到每月,每月业绩完成80%提成发放80&a***;扣20%年底发(每月扣20%);当月业绩没有完成80%提成一毛不发,年度总销售额达到80%发放每月扣除的20% 年总销售额打不成每月扣的20%就没有了; 2、每月个人业绩提成扣除20%充当部门经费; 3、中途离职人员因之前每月业绩额不到80%货款在离职前收回也提成一毛没有; 我昨天刚辞职,因为3月到7月之前没有达成80%业绩 , 收回货款100万左右,公司说之前业绩不到80% 提成一毛没有 想问一下这些制度里面那条不合理? 准备劳动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