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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 2008年在没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人结婚 2009年诞下一女 并再次怀孕 南方父母把

本人女 2008年在没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与人结婚 2009年诞下一女 并再次怀孕 南方父母把我从家中赶出来 我回了娘家 在娘家诞下腹中胎儿 期间两个小孩未上户 2014年我把两个小孩户口落户在我娘家户口上 男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上了户口 现在男方想要要回小孩 以户口重复为由要注销我这边的户口 这么多年 小孩一直由我抚养 也在我这里上学 男方从未尽过抚养义务 而且对方在什么也没有的情况下把户口上了 我这边派出所给我讲男方户口上在前面 要强行注销我这边的户口 然后把小孩接过去上学 间接的把孩子要过去 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想请一位律师
提问时间:202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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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孩子抚养权归你,然后再依据判决书注销男方那边的户口,再上你那边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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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派出所的行为合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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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派出所的行为合法,没有违法的地方,但你也可以按照我刚给你的建议去处理,如需法律帮助,可打我电话1***09248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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