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
我家里人把我户口本给我邮寄过来我拿着户口本和女朋友去他们那里办理结婚证的时候才发现我户籍上给我填写婚姻状态是已婚,当时婚姻登记处的人就说我都已婚还办什么结婚证,让我提供离婚证出来我又没领取过结婚证那来的离婚证,她们就让我把户口本邮寄回家让父母去办证中心把婚姻状态改会未婚状态,我父母去给我改的时候办证中心的工作人员让他们回当地派出所去办理,去了派出所他们不受理,必须让我本人回来,难道一个人犯过错后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派出所同意吗而且这个错误还是他们派出所民警登记的时候给我造成的,这是那条法律法规规定的犯过错的人就底人一等,他们的错误还要我们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