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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网络认识一女并发生过关系,先以收取他人好处需返为由借一万元,又以她去还贷款,放贷后一起还钱为名

您好,网络认识一女并发生过关系,先以收取他人好处需返为由借一万元,又以她去还贷款,放贷后一起还钱为名十几次借款,每次都以贷款没还清,放不下款为由。后让其给出据借条(但是借条身份信息经后期公安核查均为虚假)再后来又以说实话为名(说其妹做生意失败,缴纳罚款及退货款,才能在厂家把抵押金要回还款)十几次借款,且每次都说借完第二日就还,共计38万元。最后告知她已知她用假身份时提供了真实身份及借条,问怎么要钱
提问时间:2021-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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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已经是涉嫌诈骗罪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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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借款过程中曾经有过三次分期少量还款,但每次都是找理由一次性再接回去,最这次是签订的从3月10日开始每日不低于四千元还款,至3月16日如不还,我起起诉她,还6天后,昨日再次把还的借走,开始说还想借,后说不借了,我什么时候可以报案,公安会给立案吗?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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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已经涉嫌诈骗罪,随时可以报警的,可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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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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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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