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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8年6月份到2021年4月份在一家建筑劳务个人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在2019年后半年

您好,我是2018年6月份到2021年4月份在一家建筑劳务个人公司担任技术员工作,在2019年后半年的时间老板说给长工资,但是年底工资没涨,在2020年初的时候,老板给我写了一个单子 意思是2019年工资已经结清,工作表现优秀,给予1万元奖励,并由老板用亲自发给我,但是到现在也没给,工作期间没有签合同,也没有交社保,但是聊天记录有老板安排我工作的聊天,而且老板也一直用我的名字申请的个人所得税,我想问-下,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才能把这个钱要过来,可以申仲裁吗,要求补交社保,给这-块钱,我的这些聊天记录,老板给我转钱的记录,个人所得税申请,还有他自己写的这个单子,可以作为证据吗?
提问时间:202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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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资纠纷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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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的这些东西可以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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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当时工作发工资,也不是打卡,是老板给转钱,现在我只有老板安排一些工作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老板用我的名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记录,这个可以确定劳动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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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属于证据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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