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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今年1月份一直问我调换部门的事情,我没有同意。然后2月26日直接开会宣布,部门解散。说3月份开始不再承担任何费用。然后找我谈了,工资比我现在低,我没有同意。公司行政通知我3月1日就不用去公司了,可以暂时不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公司3月8日叫我回去办理离职手续,我也会去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我也签了,工作也交接了,公司还要求我签一份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我没有签,因为公司至今未支付完我的计时报酬和服装押金,而且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待通知金,所以就没有签。我要求公司给我办理失业险,公司行政说我是农村户口没有交失业险,我去社保局网上查了结果发现我的社保从签劳动合同的公司转到了他的另一个公司,然后转回,最后又转到了另外一个公司。现在公司有通知我说我不服从公司安排,未按公司规定正常上班,叫我回去上班,说因我个人原因不愿意返岗或未能及时到岗,一切后果由我自己负责。请帮帮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