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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合同项目主管工资减少,提出离职需赔偿经济补偿金吗?工龄14年

我现在是无固定期合同的项目主管。现在公司业务减少,我现在每周几乎就是待着,工资照发。工资收入也不如以前(无加班收入)。公司以前也谈过安排新的工作,但工作地址有变动,公司又不同意涨工资,后无果。也和公司聊过,公司说赔偿过多,给安排项目,后又无果。如果我以此提出离职,公司是否需赔偿经济补偿金?我工龄14年。
提问时间: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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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有补偿,十四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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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公司肯定不会轻易批,那我应该留什么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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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一年一个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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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有发放工资的单子,及证明上班年限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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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工资单有,年限的话,我有三年是劳务派遣合同,公司让我签了离职后转的正式合同。这三年是否也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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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务派遣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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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另外我还想问公司事假是按全额工资扣除的,但加班费是按北京市最低工资计算。公司这么做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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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事假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加班费按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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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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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好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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