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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某个公司上班8天,正常休息一天,上班第三天时提出离职,老板不批准,并且提出无论你上几天班都按照正常流程发工资。按照七天无责任底薪那也应该是2500➗30×8,离职的时候他也同意给我发工资,到了发工资的时候说只发300块钱。
提问时间: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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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公司的作法违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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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法律依据您发给我一下。还有其他十来个人离职,他说公司没有审批算旷工离职。旷工离职先扣除百分之二十再扣除百分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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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离职公司不予以审批,自动离职按旷工离职处理,不发放工资,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背劳动合同法,具体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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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违法的,违反的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可以点击头像查看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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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您这等于没回答我啊,我问的问题你们打字回答就行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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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大大加重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成本。因为,原劳动部《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加大了对无故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原来加付25%的标准提高到了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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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没有签劳动合同上班不满一个月的这种情况是按照什么情况处理。也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吗?有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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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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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获得双倍赔偿1、劳动者同意并且积极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拒绝签订;2、未签订合同的情形发生在2008年2月1日以后;3、从进入公司满一个月以后即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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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如果在职期间有按时完成公司分配的任务是不是公司也要算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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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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