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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月20日提出离职,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直系领导说让我四月底走 我在三月20日提出离职,并填写离职

我在三月20日提出离职,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直系领导说让我四月底走 我在三月20日提出离职,并填写离职申请表,直系领导说让我四月底走,但在三月二十七的时候,主管直接签字,批准离职日期写的是三月二十七号,今天直系领导让我四月底再走,说是主管签错了,我如果28号不来上班了,会算我自离吗?不发我三月份工资吗?(离职申请表上我明明写的是三月二十号申请的,但不知道是谁给我改成了10号)
提问时间: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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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属于自离的,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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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意思就是我属于正常离职咯,离职申请表现在还没有移交人事,没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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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没有问题,保留证据证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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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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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不客气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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