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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11到公司工作,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人事说试用期工资和转正一样,也给缴纳五险,一直工作

去年11.11到公司工作,签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人事说试用期工资和转正一样,也给缴纳五险,一直工作到今年5月份未签转正合同,我提出离职。请问可以要求赔偿金吗?人事说2月份的时候给我提记了48小时,就是2月份的时候为了给大家发全勤工资,记了欠休,就是先欠着酒店的,以后补上,本来是复工后要补回来的,现在因为我离职所以没办法从工资里扣了,要求我去跟财务结算,请问是合理的吗?我应该补上这些钱吗?
提问时间:202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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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你好!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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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等下就要去办离职了,那我拒绝缴纳这笔钱吗?之前问过另一位律师,她说应该缴纳,好混乱呀,请问缴纳了之后也可以申请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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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可以拿钱,如果不合法就不拿。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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