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是这样的,我是十九周岁的,读职高,然后找了一家关东煮店做服务员,工作了两个月九天,在四月
您好,我这边是这样的,我是十九周岁的,读职高,然后找了一家关东煮店做服务员,工作了两个月九天,在四月九号到四月二十九号期间,我私自卖掉自己的员工餐,然后在四月二十九号被老板发现,但是他没及时找我谈,只是在上警告,后来我也没卖了,然后我提出离职,他说得提前一个月才能走,我就继续上到五月九号,提出了离职,他就来找我商量,我当时什么都不懂,然后说我这是在盗窃行为,让我自愿在上发了用上个月到现在的工资做为补偿,而且老板也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请问这样工资还能讨回嘛?如果深究我会承担怎样的后果?
提问时间:202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