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份在一家公司离职了,那时候一共是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16000元,后面又说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去年11月份在一家公司离职了,那时候一共是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16000元,后面又说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只有6000元给我降了2000,中途有人跟我提过降工资的事情,但不是老板是员工我当时是没有同意的,然后说那两千扣掉,从我离职到现在才给了我几千块,一个月的工资都不到,现在除了那2000还欠我6000多,首先我是跟他公司没有签合同的,我有要求签,他总是说忘记了,现在又由我上班不认真迟到什么乱七八糟的想尽办法说我没这么多钱,我已经够义气了,他给我拖了都有半年的时间了,我说去告他他说随便告劳动局他不怕没事的,我想问下我能受到法律保护吗,我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提问时间:202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