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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小公司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因各种原因想要辞职,公司不同意,跟我说不结这个月的工资,因为公司是

在一家小公司上班,签订了劳动合同,因各种原因想要辞职,公司不同意,跟我说不结这个月的工资,因为公司是每月15日结算上个月的工资的,我是12月4日告知主管说我要辞职,11日才上交的辞职书,辞职书上是写的日期是12月4日到1月1日,日期是按照递交辞职书的日期为准还是我填的日期(我告知公司要离职的日期)为准呢?因为满30天才能算提前一个月,但我填的日期是到1日,可我打算做到1月4日才离职,这样会不会影响我要求公司给我结清未付的工资吗?影响的话我该怎么做?
提问时间:2021-10-20
律师与用户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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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按你告诉公司的时间到实际离职的时间算,你有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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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我有聊天记录呀 我是告知上级的 这样我还是能要求公司给我结清这个月的工资的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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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嗯是的,完全可以,如果单位不给的话就是违法。如果没给你交过社保的话你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具体我给你语音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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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图片信息,仅本人和当事人可见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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